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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做梅州的“好司机”

来源于小帮帮 2017-12-06 15:40:33

全国交通安全日


    12月2日,梅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响应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的号召在院士广场举行交通安全法规现场普法教育宣传,诸如开车打电话,不系安全带,不戴头盔等。


    另外,附近LED屏播放公益宣传,创意宣传横幅等。拒绝危险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


嘉应志愿者,交警支队,市领导等

2017年12月2日


01

交警支队年度总结工作


交警支队现场汇报一年工作进展,

如打击醉酒驾车,

整治无证驾驶,

公布第三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

......等



02

现场进行机动车交通法规宣传


根据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:

(一)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;

(二)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、暂扣的人驾驶的;

(三)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;

(四)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的;

(五)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,造成交通事故,尚不构成犯罪的;

(六)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,不听劝阻的;

(七)故意损毁、移动、涂改交通设施,造成危害后果,尚不构成犯罪的;

(八)非法拦截、扣留机动车辆,不听劝阻,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。

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、第四项情形之一的,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;有第一项、第三项、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,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。

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的,将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

03

安全出行;宣誓墙


遵守交通法规,履行公民义务

恪守职业道德,严守操作规程

服从交通管理,维护交通秩序

牢记安全理念,预防交通事故

珍爱生命,平安出行




04

危险驾驶


    前段时间,有不少配送员为了贪方便省时间,会选择逆向行驶。其实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,这样很容易与对向驶来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。再前不久的《梅州民生820》中,就报道了一位配送小哥为了贪图方便逆向行驶的危险行为。


危险逆行


不戴安全头盔


过红绿灯路口时超速行驶


随意超车变相行驶


帮啦小哥在配送时发生交通事故


05

全城监督


小哥们注意啦

为了督促配送小哥配送过程中安全行驶

现决定

帮啦工作人员将在近期

对全城各个红绿灯路口实行拍照监督工作

期间,一经发现

帮啦配送员

闯红灯

没戴头盔

逆行

危险驾驶

未穿帮啦标识的服饰

穿拖鞋

等以上行为

经过小帮帮核实确实是帮啦配送员违反以上条例,将针对配送员做相关处罚处理



    安全出行,这关系到我们配送员的切身利益,在这里号召帮啦跑腿所有配送员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,不超速、不逆行、不闯红灯、戴好安全头盔,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安全文明出行。


配送员不易,且行且珍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