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做梅州的“好司机”
来源于小帮帮 2017-12-06 15:40:33
全国交通安全日
12月2日,梅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响应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的号召在院士广场举行交通安全法规现场普法教育宣传,诸如开车打电话,不系安全带,不戴头盔等。
另外,附近LED屏播放公益宣传,创意宣传横幅等。拒绝危险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
嘉应志愿者,交警支队,市领导等
2017年12月2日
01
交警支队年度总结工作
交警支队现场汇报一年工作进展,
如打击醉酒驾车,
整治无证驾驶,
公布第三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
......等
02
现场进行机动车交通法规宣传
根据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:
(一)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;
(二)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、暂扣的人驾驶的;
(三)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;
(四)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的;
(五)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,造成交通事故,尚不构成犯罪的;
(六)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,不听劝阻的;
(七)故意损毁、移动、涂改交通设施,造成危害后果,尚不构成犯罪的;
(八)非法拦截、扣留机动车辆,不听劝阻,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。
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、第四项情形之一的,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;有第一项、第三项、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,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。
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的,将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03
安全出行;宣誓墙
遵守交通法规,履行公民义务
恪守职业道德,严守操作规程
服从交通管理,维护交通秩序
牢记安全理念,预防交通事故
珍爱生命,平安出行
04
危险驾驶
前段时间,有不少配送员为了贪方便省时间,会选择逆向行驶。其实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,这样很容易与对向驶来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。再前不久的《梅州民生820》中,就报道了一位配送小哥为了贪图方便逆向行驶的危险行为。
危险逆行
不戴安全头盔
过红绿灯路口时超速行驶
随意超车变相行驶
帮啦小哥在配送时发生交通事故
05
全城监督
小哥们注意啦
为了督促配送小哥配送过程中安全行驶
现决定
帮啦工作人员将在近期
对全城各个红绿灯路口实行拍照监督工作
期间,一经发现
帮啦配送员
闯红灯
没戴头盔
逆行
危险驾驶
未穿帮啦标识的服饰
穿拖鞋
等以上行为
经过小帮帮核实确实是帮啦配送员违反以上条例,将针对配送员做相关处罚处理
安全出行,这关系到我们配送员的切身利益,在这里号召帮啦跑腿所有配送员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,不超速、不逆行、不闯红灯、戴好安全头盔,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安全文明出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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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送员不易,且行且珍惜